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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三年!民兴电缆反侵权案的胜诉弘扬了电线电缆行业正气!

2020-06-18 16:04:18 1733 发布:民兴电缆

历时三年、备受电线电缆行业关注的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民兴公司)状告广州民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民兴公司”)侵权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东莞民兴公司一审、二审均获得胜诉,法院判令广州民兴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东莞民兴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东莞民兴公司这个反侵权案的胜诉,弘扬了电线电缆行业的正气!

 

 

 

案件回溯:民兴电缆品牌好,引发一些企业傍名牌现象

借着市场上知名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形成的良好口碑,一些后来企业为了追求短期效益,“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频频发生,给知名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创立于1988年,于2000年正式将总部迁改到东莞市,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的大型现代化企业, 其注册“”商标并在产品的外包装、宣传广告上使用;经过持续经营和长期推广,在全国市场上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随着东莞民兴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各种山寨产品频频出现。其中,广州民兴公司于2009年注册成立,未经东莞民兴公司允许,擅自生产、销售带有“民兴电缆”字样的电线电缆产品,以“民兴”企业字号混淆消费者,侵犯东莞民兴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东莞民兴公司在全国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情况属实,其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其企业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获得东莞市50强民营工业企业称号、是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法院认为,广州民兴公司使用带有“民兴”字号的企业名称,制造、销售带有“民兴电缆”、“民兴线缆”字样的电线电缆产品属于侵权行为。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2020年5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东莞民兴公司胜诉。法院判定:广州民兴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带有民兴字号的企业名称;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东莞民兴公司民兴电缆”注册商标产品行为;在《中国工商报》上刊载声明消除侵权影响;赔偿东莞民兴公司200万元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行为,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市场经营环境越来越健康有序,“傍名牌”、山寨行为必将付出惨重代价。此次东莞民兴公司状告广州民兴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胜诉,既是消费者和法制社会对于“民兴电缆”品牌的认可,也为电线电缆行业品牌维护和商标保护做了很好的示范,弘扬了线缆行业正气。 

 

民兴电缆:30余年磨一剑,只为点亮万家灯火

30多年来,东莞民兴电缆专注研发生产高质量的电线电缆产品,产品得到全国各地客户和全球30多个国家客户的广泛认可;30多年的品牌沉淀,铸就了“追求卓越品质,选择民兴电缆”的良好口碑。在未来的日子里,民兴电缆将继续秉承“点亮万家灯火,为更多家庭传输光明”的企业使命,以奋斗者为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